我的网站13247621252

无锡公积金贷款额度提至120万元(无锡公积金贷款额度)

分类:无锡私人借钱 发布时间:2025-01-01

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购房需求不断增长。为了满足市民的购房需求,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宣布,将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至120万元。这一举措无疑为市民购房提供了更多支持,也为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的意义

1. 降低市民购房成本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至120万元,意味着市民在购房时可以申请更高的贷款额度,从而降低首付比例和月供压力。这对于广大中低收入家庭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

2. 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公积金贷款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避免房价过快上涨或下跌,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3. 释放市场活力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有助于激发市民的购房热情,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良性竞争。也有利于开发商加快项目开发,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的具体措施

1. 调整贷款额度

将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以满足市民更高的购房需求。

2. 优化贷款流程

简化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让市民能够更快地享受到公积金贷款带来的实惠。

3. 加强风险防控

加大对公积金贷款的风险防控力度,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三、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的预期效果

1. 降低购房成本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后,市民在购房时可以申请更高的贷款额度,从而降低首付比例和月供压力,减轻经济负担。

2. 拉动市场需求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有助于激发市民的购房热情,增加购房需求,从而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3. 促进经济增长

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而促进经济增长。

无锡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至120万元,是市政府为市民提供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相信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这一举措将为市民购房带来更多实惠,释放市场活力,助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政策带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无锡公积金新政:认房又认贷,个人贷款最高额度降20万元

9月25日,江苏省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执行标准进行规范及调整,主要涉及10个方面。

认房又认贷。《意见》将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认定标准由“认贷不认房”调整为“认房又认贷”。“房”是指职工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括江阴、宜兴)登记的住房;“贷”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

降低贷款额度,个人最高额度由50万降至30万,家庭最高额度由80万降至60万。

在此之前,无锡执行的公积金政策为2018年6月公布的,当时的文件规定,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在无锡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购买第二套,首付比例不低于40%;在江阴、宜兴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

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挂钩。将缴存年限分为未满24个月、满24个月未满36个月、满36个月三个档次,对应的贷款额度分别为缴存余额的5倍、7倍、10倍。借款申请人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并共同申请贷款的,贷款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乘以各自缴存公积金年限对应的倍数之和。

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时,按时、足额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方可累计计算,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纳入缴存年限计算范围,但计算缴存余额时可一并纳入计算。

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人还款能力挂钩。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月收入的60%,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月收入的界定则是,按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前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

《意见》同时完善了救济性条款,(1)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不受缴存年限、缴存余额的限制。(2)职工家庭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不与其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缴存年限同样分为未满24个月、满24个月未满36个月、满36个月三个档次,对应的贷款额度为最高贷款额度的50%、70%、100%。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应同时符合四项规定,并取限额标准的最低值(1)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2)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3)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确定的贷款限额;(4)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重点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长期健康运无锡公积金贷款额度提至120万元行,参照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成都等全国主要城市的普遍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对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执行标准进行规范及调整。

一、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政策

1.个别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与其社会保险缴存单位一致,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与其社会保险(养老金)缴费基数基本一致,存在明显差异的,职工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无锡公积金贷款额度提至120万元(无锡公积金贷款额度)

2.职工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包括江阴、宜兴)以外购买自住住房的,房屋所在地非产权人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户籍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及还贷提取。

本意见所称“直系亲属”包括产权人父母、子女及其子女的配偶。

3.同一套住房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后12个月内,如再次发生交易行为的,不得再次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

4.非配偶、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的,仅限其无锡公积金贷款额度提至120万元中一方产权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的认定标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意见所称“首套自住住房”指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情况下所购买的自住住房。

本意见所称“第二无锡公积金贷款额度提至120万元套自住住房”指职工家庭在下列三种情形下购买的自住住房:

(1)职工家庭名下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

(2)职工家庭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3)职工家庭名下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仅有一套住房,该笔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与本市仅有的一套住房为同一套住房。

本意见所称“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规定

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40%;在江阴、宜兴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

四、调整现行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

1.调整现行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

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2.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挂钩

(1)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未满24个月的,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的5倍计算;

(2)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24个月但未满36个月的,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的7倍计算;

(3)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36个月的,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

借款申请人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并共同申请贷款的,贷款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乘以各自缴存公积金年限对应的倍数之和。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前述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的2倍计算。

3.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挂钩

加强对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的审查,在保证职工家庭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贷款额度、年限计算得出的每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月收入的60%。月收入按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前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月收入可放宽至借款申请人缴存基数的2倍计算。

4.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并取以下限额标准的最低值:

(1)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2)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

(3)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确定的贷款限额;

(4)按照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5.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不受上述第4点第(3)款的限制,但仍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限额标准。

6.职工家庭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且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年限满足下列条件的,贷款额度可不与其公积金缴存余额关联,但仍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限额标准。

(1)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未满24个月的,贷款额度可按最高贷款额度的50%计算;

(2)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24个月但未满36个月的,贷款额度可按最高贷款额度的70%计算;

(3)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36个月的,贷款额度可按最高贷款额度计算。

借款申请人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并共同申请贷款的,贷款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乘以各自公积金缴存年限对应的比例之和。

五、本意见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意见施行之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锡房金〔2017〕35号)废止。原缴存、提取、贷款相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在无锡买房首付完成后,一般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各能贷到多少钱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问答示例:

1、我们夫妻双方都正常交公积金,现有公积金余额分别为28000元和26000元,我们现在第一次购房,面积为89.23平方米,总价为823000元,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答:(一)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

823000×(1-20%)=658400元。

(二)根据夫妻住房公积金缴存合并余额的10倍计算,

(28000+26000)×10=540000元。

取(一)和(二)中较无锡公积金贷款额度提至120万元小值540000元

54万元超过了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故贷款额度按50万元计算。

你最多能贷50万元。

2、我们夫妻双方都正常交公积金,现有公积金余额分别为8000元和6000元,我们现在第一次购房,面积为89.23平方米,总价为823000元,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答:(一)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

823000×(1-20%)=658400元。

(二)根据夫妻住房公积金缴存合并余额的10倍计算,

(8000+6000)×10=140000元。

取(一)和(二)中较小值140000元

最后根据“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能提供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其购买住房为首套住房证明的,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计算不满30万元的,可按30万元计算。”政策的相关规定。

你最多能贷30万元。

3、我们夫妻只有一方正常交公积金,现有公积金余额为38000元,我们现在第一次购房,面积为103.5平方米,总价为920000元,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啊?

答:(一)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

920000×(1-30%)=644000元。

(二)根据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

38000×10=380000元。

取(一)和(二)中较小值380000元

38万元超过了借款人一人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故贷款额度按30万元计算。

你最多能贷30万元。

4、我们夫妻双方均正常交公积金,现有公积金余额分别为58000元和35000元,我原有一套公积金贷款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2009年10月已还清,现准备购买一套面积为103.5平方米,总价为920000元的商品房,请问我这样的情况,能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答:由于你的第一次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面积不足90平方米,你可以第二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计算如下:

(一)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

920000×(1-50%)=460000元。

(二)根据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

(58000+35000)×10=930000元。

取(一)和(二)中较小值460000元

46万元未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故贷款额度按46万元计算。

你最多能贷46万元,但你由于你是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执行上浮10%的公积金利率。

5、我们夫妻双方均正常汇缴公积金,之前曾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商品房,面积为120平方米,现在已经还清,请问公积金贷款新政后,我们是否还能再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呢?

答:按照公积金贷款新政,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办理首套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面积低于120平方米的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你的首套公积金贷款购房面积已达到120平方米,故你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6、我们夫妻双方均正常汇缴公积金,之前曾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现在都已经还清,请问公积金贷款新政后,我们是否还能再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呢?

答:按照公积金贷款新政,停止向三次(含)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由于你已经办理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现若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就是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了,故你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了。

7、我现在的是离异单身,原来在婚内申请办理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原房屋面积为123平方米,离异后被判给了对方,原公积金贷款已正常还清,现我想以个人名义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请问可以吗?

答: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的公积金贷款计入夫妻双方各自的公积金贷款次数。你第一次办理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面积大于120平方米,故你不能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了。

8、我是刚从外地转入无无锡公积金贷款额度提至120万元锡工作的,原来在外地也正常汇缴公积金的,在无锡新单位汇缴公积金还未满6个月,请问,到了无锡我想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具体有什么政策规定?

答:借款人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应提供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缴交情况证明,证明你在转移前的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且转入的无锡单位处于正常的汇缴状态并无欠缴,你在本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一个月,即可申办公积金贷款。

9、我正常交公积金,我的爱人是现役军官,我现有公积金余额为18000元,我们现在第一次购房,面积为103.5平方米,总价为920000元,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啊?

答:你若能提供你爱人的军官或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部队政治部门或军务部门出具的现役军官证明,贷款额度可以以你的公积金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

(一)、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

920000×(1-30%)=644000元。

(二)、根据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

18000×20=360000元。

取(一)和(二)中较小值360000元

36万元未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故贷款额度按36万元计算。

你最多能贷36万元。

以上是无锡市有关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政策性问答,是权威性的,供你参考。

如果你100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为80万元,因面积超过90平,所以要首付30%为24万元(如果是90平以下的,首付只要20%),需贷款56万元,一般公积金贷不到56万元(你可以根据上面的例子去计算一下自己的可贷额度),假设你公积金能贷到36万元,商业按揭贷款就需要贷20万元。这种公积金贷款+按揭贷款的组合,叫组合贷款。

另外,贷款额度也与你的还款能力有关(即工资收入),具体贷款时会根据你的贷款额度、月还款能力来确定你的贷款期限。一般来说,当额度一定时,还款能力强的,贷款期限可短一些,反之期限要长(但最长是30年)。

以上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无锡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

2022年无锡公积金贷款政策放松,上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1、对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

2、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

3、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不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及缴存余额挂钩,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调整为100万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影响因素

一般说来,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除了受个人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等主观因素影响,也受到房屋价格和购买房屋多少的限制。

1、信用评估。

银行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虽然不像商业贷款那么严格,但若有严重不良记录,并欠款不还的,对公积金贷款也会有一定的影响。

2、还贷能力。

在职员工可要求公司出具并盖章薪资收入证明,非在职员工则需要提供固定资产收入证明自己的还贷能力,有时也要求借款人有担保人和担保承诺书。收入稳定的借款人往往比收入不是那么稳定的借款人能申请的贷款限额要高。

还贷能力的计算公式是:{(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法律依据:

《银行法》

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

更多>>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李经理

手机号码:13247621252

手机号码:13247621252

微信号:13247621252

最新发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